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他即将高中毕业 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 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可是 ,并且不设上限。作为奖励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被拒绝。因为他知道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当然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 。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 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 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 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彼尔人缘很好 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理由是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因为银根紧缩,他的机票和饭费 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 。选择专业等问题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 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 ,学习好 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 ,德国有很多荒唐 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
